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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主体的路径选择
作者姓名:孙舒源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    要:商主体的展开有两种途径,一是采用商人理论代替商主体,回避商主体权利能力问题;二是可以商事权利能力理论重新定义商主体。在我国《商事通则》制定中,鉴于商事权利能力为商主体所必需,更宜采用商事权利能力来推进我国商主体建设。

关 键 词:商主体  商人  民事主体  商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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