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
| |
作者姓名: | 李宝东 |
| |
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哈尔滨150001 |
| |
摘 要: | 改编是对作品的改变和改动.它主要是指把作品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例如把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等。改编权是作者所享有的著作财产权之改变作品类型或表现形式的权利,即改变作品表现形式的权利。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作者可以自行改编.也可以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性、禁止他人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
|
关 键 词: | 改编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 方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