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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是常态还是应急?——关于实施查封、扣押的十六个重点问题
摘    要:把查封、扣押两种形式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直接授予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是地方环保部门拥有强制执法权最重要的标志。查封、扣押比按日连续处罚等措施强硬,比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相对较轻,是一种比较实用、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1.使用的概率有多大?查封、扣押,作为一种侧重现场端的强制执法措施,主要针对违法排污影响紧急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应急执法措施,意在暂时控制。查封、扣押主要适用两种紧急情况,一是违法排污情形必须立即制止,不制止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二是不实施查

关 键 词:地方环保部门  执法手段  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强制措施  环境监察  行政执法  说明理由  公告发布  排污行为  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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