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