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行为的刑罚必要性分析——以三鹿奶粉事件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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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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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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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的谦抑精神要求刑法不能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和轻微的违法行为,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假冒伪劣"行为往往无法自行停止而滑向罪恶的深渊,刑罚作为最为严厉和惩罚最彻底的措施,是保证其他措施有效的坚强后盾和阻止"假冒伪劣"行为的最后防线,具有其他措施无法比拟的特殊预防作用和一般预防作用,如果缺少刑罚这个最底线,那么消灭"假冒伪劣"行为的措施无异是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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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假冒伪劣 刑罚惩罚 特殊预防 谦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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