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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工作记事
摘    要:(2012年4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关于免征入境航空煤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入境航空煤油,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包括货物检验检疫费、重量鉴定费、签发证(单)费,实验室检验鉴定项目收费等。同日广东省在中新广州知识城率先推行政行审批零收费,停征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房屋登记费(非个人部分)、

关 键 词:检验检疫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政事业性收费  航空煤油  国家发展  乱收费  重量鉴定  房屋登记  检验鉴定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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