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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泥的放射性要加强监管
引用本文:田文涛.对水泥的放射性要加强监管[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3(2):23-23.
作者姓名:田文涛
作者单位: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0月10日发布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比活度的限量。 本人多年对水泥产品的检验统计表明,镭—226 (~(226)Ra)、钍—232(~(232)Th)和钾—40(~(40)K)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总体水平属于正常范围。

关 键 词:水泥  监督管理  放射性  建筑材料  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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