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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变法”
引用本文:汀人.个税“变法”[J].中国总会计师,2005(6):14-15.
作者姓名:汀人
摘    要:“改革不怕慢,就怕站。”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使其更便于操作,更具合理性,这已经是学界的共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幅高达48%。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成为第四大税种。其中,来源于工资、薪金的税收占41%,利息、股利、红利、财产租赁等资本所得为35%。

关 键 词:变法  个人所得税制  国家税务总局  改革和完善  1994年  所得税收入  税制改革  资本所得  财产租赁  合理性  税种  增幅  工资  薪金  利息  股利  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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