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村民莫忘履行义务
引用本文:孟繁礼.村民莫忘履行义务[J].乡镇论坛,2008(34):28-28.
作者姓名:孟繁礼
摘    要:某日,笔者接到村民电话说有群众纠纷发生。笔者及时赶到事发地点,通过认真调查,了解到原来是该村二组2007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人均集资400元修建通组公路,公路建成后,该组村民张某经村民小组多次做工作,仍拖延交纳,尚欠集资款800余元。

关 键 词:新农村建设  村民自治工作  公益事业  农业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