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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以租代费"应当慎行
引用本文:沈荣.物业"以租代费"应当慎行[J].现代经济,2005(12):54-55.
作者姓名:沈荣
摘    要: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有关优惠免税政策,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冲着优惠政策,纷纷在宁波北仑开发区买房、注册公司,搞异地经营.但后来,由于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大部分客商纷纷人去楼空,造成该区"万商城"的千余套商住房有七成空置.在大量房子空置,无人主动交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推出"以租代费"的方式,把一些拖欠巨额物业费的房子出租抵交物业欠费.

关 键 词:物业公司  优惠政策  国务院  开发区  房子  住房  出租  业主  注册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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