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国有企业 |
| |
引用本文: | 崔钊.德国的国有企业[J].改革与理论,1994(3):43-45. |
| |
作者姓名: | 崔钊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体改委 |
| |
摘 要: | 一、德国国有企业的法律 形式 德国企业的法律形式共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私法形式,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几种形式;另一类为公法形式,包括国营企业、自有企业、公法机构、公法实体和公法基金会等几种形式。以公法形式组建的企业可以说是纯政府所有的企业。 德国的国有企业不仅限于公法形式,而且也越来越多地采用私法形式。
|
关 键 词: | 德国 国有企业 法律形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