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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生产纯净水应依据《特别规定》处罚
作者姓名:李振兴  冷付春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阜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案情介绍】近期,某县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的纯净水生产加工点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有几名工人正在灌装和封装纯净水,生产车间内有过滤器3台、反渗透纯水设备机1台、塑封机1台、水泵1台、印码机1台、塑料包装桶72只、成品纯净水13桶,无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拍照,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经立案调查确认,这一纯净水生产加工点负责人赵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截至目前,该

关 键 词:净水生产  纯净水  处罚  执法人员  塑料包装桶  执法检查  生产车间  检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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