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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
摘    要: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第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权在财政部门。全部收入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第四条U政。叶收费须经立项审批。行政性收费的立项审批,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报批、今国性的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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