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拖欠贷款被判刑
作者单位:湖北省天门农行办公室
摘    要:1994年8月4日上午,天门市人民法院在黄潭镇影剧院召开公审公判大会,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想枝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是我市因拖欠贷款而招致判刑的首例。 被告人张想枝,女,现年48岁,黄潭镇张台村人,1990年1月12日,以经商为由,向天门市罗口信用社贷款5000元。贷款到期后,罗口信用社多次催收,张总是以种种借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