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应当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003年以来,福建省在推进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并在林权配套改革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基本完成了林权明晰任务;二是在林业投融资改革上取得突破,开展了林权证抵押贷款,实现了产权交易,将森林资源变成了活的资产;三是林业合作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较大发展,组建了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了各类营销协会、科技服务组织、资源评估中心和伐区设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四是在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上取得突破,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规范、有序流转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地盘活了森林资源.林改后,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林业得到了发展,林农生活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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