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谈谈结账方法》一文的补充 |
| |
引用本文: | 赵维和.对《谈谈结账方法》一文的补充[J].中国工会财会,2004(5). |
| |
作者姓名: | 赵维和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总工会 |
| |
摘 要: | 《中国工会财会》第三期发表了我撰写的《谈谈结账方法》一文,我对年终的双红线应划在何处为妥问题,仍感表达不明,或说有误。现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按照财政部会计司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双红线应划在十二月份“本年累计”的底线,即使该账户年终有余额结转下年也不例外。而按照财政部预算司颁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则双红线应划在“结转下年”的底线,除非该账户年终无余额结转下年,方可在“本年累计”的底线划双红线。财政部两个司的文件规定显然是矛盾的,但有一点是致的,就是无论双红线划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