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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象与原则
作者姓名:张金金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摘    要:我国国有企业特有的社会责任的担当是由其特殊的性质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国有企业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而应该是全体公民,国有企业创造的财富也为全民所有。国有企业具有公共性和营利性的特征。从这个层面来看,国有企业是公共性与营利性的统一。也就决定了,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在既定限度内,最大的可能的为公民社会提供服务。

关 键 词: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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