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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增值税转型下销售已使用摩托车等物品的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
王燕梅
裴淑红
尉捷
作者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城市学院
摘 要: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我国于近期先后出台了若干文件。但实务中在增值税转变下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摩托车、汽车,游艇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且均存在不妥之处。在本文中.笔者对此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 键 词:
会计处理方法
增值税转型
摩托车
销售
物品
转型改革
增值税制度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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