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还贷的法律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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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颖.以贷还贷的法律问题探析[J].企业经济,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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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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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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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贷还贷,也叫以新贷还旧贷,是指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旧的贷款尚未归还的情况下,签订新的贷款合同,约定以新贷款清偿全部或部分旧贷款.以贷还贷在目前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是很普遍的现象.实践中,一些金融机构为了收回逾期贷款,采取了各种清收活动.通常采用的有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延期,也有我们这里所说的以贷还贷.但是延期款项最初的贷出时间仍然是较早的,会直接表现出其属于陈年贷款,不符合清收贷款的要求.因此许多金融机构采取了以新贷还旧贷的方式来处理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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