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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
作者姓名:石济海  刘厚兵
作者单位:[1]浙江省诸暨市地税局 [2]江西省赣县地税局
摘    要: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政策  上市公司  限售股  转让  解析  股权分置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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