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实行分税制多镇财政体制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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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振林
,曹日平
,唐璨.资兴市实行分税制多镇财政体制的调查[J].湖南经济,19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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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振林 曹日平 唐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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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决定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资兴市根据新形势的需要,从本市的实际出发,在上级政府对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框架下,对乡镇财政又建立和实行了“核定收支、分税分成、支出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收入预抵市财政拨款+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财政工作一票否决制”的新型财政体制,使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乡镇财源建设快速发展。1994年,全市乡镇财政收入上升到2876万元,比1993年的2118万元增长了35.8%;今年上半年又完成正常性收入1246万元,比去年同期979万元增长了27.3%。全市“一乡一业、一业多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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