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
| |
作者姓名: | 乔文湘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210000 |
| |
摘 要: | 劳动权是最基本的生存权,是职工的根本权利,是职工其他权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综观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会工作的实践,工会维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积极参与,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其二解决具体劳动争议,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使劳动关系回复到健康状态。因此维权的直接目的是维护职工权益,最终指向是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人的健康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的目标,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劳资关系非对抗性的重要表现。正确理解维权的内涵,充分发挥维权的作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重要前提。
|
关 键 词: | 生产关系 争议 维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