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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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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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年金,即由企业提供的养老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我国在199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更名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它是我国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进入WTO,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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