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特别是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一、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主产区要按照国家粮食购销和价格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收购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对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要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也要积极收购秋粮,掌握粮源,充实地方储备,增加商品库存。二、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各地粮食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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