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依法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但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庭多案少"、"等米下锅"等现象,值得高度关注。"庭多案少"和"等米下锅"日益增多的环保法庭。我国现阶段的环保法庭建设,始于2007年11月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环保法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7月15日,全国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合计150个。其中,基层法院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多达105个,占总数的70%,中级法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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