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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约之法律调整
引用本文:李洪文.论婚约之法律调整[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6(3):93-95.
作者姓名:李洪文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摘    要:婚约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由来已久,在古代社会婚约具有极高法律地住。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婚约作出明确规定,但婚约在现实生活中仍大量存在。鉴于因婚约的解除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婚姻家庭立法或未来民法典有必要对婚约进行规范。

关 键 词:婚约  法律调整  婚姻家庭立法  民间习俗  古代社会  现实生活  民法典  作为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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