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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不能分开
引用本文:高凌云,高朝先.社企不能分开[J].现代商贸工业,2002(3):35-36.
作者姓名:高凌云  高朝先
作者单位: 
摘    要:<正> 在当前供销社改革中,有一种说法就是"社企分开"。所谓"社企分开",指的是一些人主张在供销社包括基层供销社的改革中,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租赁、重组、拍卖、破产等形式,将供销社的"社"与"企"从组织形式、隶属关系到经济实体上彻底分开。事实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社企之间不但不能分开,而且应当紧密结合。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几点理由。


Don't separate cooperation from enterpris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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