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免责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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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刁存扣.论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免责条件[J].沿海经贸,2003(11):36-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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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刁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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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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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也称"免除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学理上称之为不可归责之事由,从<民法通则>对免责事由设定的种类来看,不外乎以下几种:不可抗力、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在过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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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可抗力 违约责任 免责条件 不可归责之事由 《民法通则》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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