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需要社会各界监督——常州工商局实施“阳光执法” |
| |
引用本文: | 薜新生,周建忠,徐新,孙树龙.工商执法需要社会各界监督——常州工商局实施“阳光执法”[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12). |
| |
作者姓名: | 薜新生 周建忠 徐新 孙树龙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薜新生,周建忠,徐新),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孙树龙) |
| |
摘 要: | 行政执法公开、公正、透明,是工商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2003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工商局积极实施“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效果。这是对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的一个有益尝试,对推动依法行政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说明工商行政执法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透明。从他们的实践经验看,要进一步开展这项活动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其一,转变执法监管理念迫在眉睫。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然要求我们充分履行执法监管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