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约定的法律性质与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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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铭成,刘海涛.夫妻房产约定的法律性质与物权效力[J].上海房地,2022(9):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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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铭成 刘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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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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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夫妻房产约定不同于赠与合同,其法律属性应界定为身份行为的从契约。区分夫妻房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的实际意义在于明确夫妻关系中财产处分方任意撤销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应作限缩解释,除夫妻一方明确表示赠与外,均应推定其为夫妻房产约定。夫妻房产约定具有物权效力,应采用“债权意思主义”模式,无需登记即可在夫妻间发生不动产权属移转,登记具有公示对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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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房产约定 夫妻财产关系 物权效力 物权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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