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角下借名买房行为的法律效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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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学佳.《民法典》视角下借名买房行为的法律效果研究[J].上海房地,2022(7):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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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学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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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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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法典视角下登记对抗的类型化研究”(项目号19CFX04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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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法律规范尚未对借名买房行为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实务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分析借名买房关系需认定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进而明确物权归属。借名买房合同包括内部借名合同与外部房屋买卖合同,内部借名合同应回归一般合同效力的判断规则,涉案房屋性质不同,借名合同的效力亦有所区别。房屋物权归属应当以外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若内部借名合同有效,不涉及第三人时,借名人原则上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涉及第三人时,出名人对房屋无权处分,善意第三人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恶意第三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内部借名合同无效,借名人可向出名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以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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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名买房 借名合同 无权处分 物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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