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应树立“四种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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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剑.检察机关应树立“四种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发展[J].活力,2009(9):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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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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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大庆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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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力量。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治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方向。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检察职责的必然要求。应对当前形势的要求,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执法理念”,更加自觉地使检察工作融人大局,服务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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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经济服务 经济发展 执法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职责 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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