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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类别股东表决机制
引用本文:徐国杰.应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类别股东表决机制[J].金融博览,2004(4):25-25.
作者姓名:徐国杰
摘    要:所谓类别股份,是指因认购股份时间、价格不同,认购者身份不同,交易场所不同,而在流通性、价格、权利及义务上有所不同的股份。一项涉及类别股东权益的议案,一般需本类别股东及其他类别股东分别审议,并获得各自的绝对多数同意才能通过。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类别股东表决机制  金融创新  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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