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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的提法值得商榷
引用本文:陈学功.“市场调节”的提法值得商榷[J].南方经济,1986(2).
作者姓名:陈学功
摘    要:不少同志至今还这样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调节机制是市场机制,而社会主义的经济调节机制是计划机制。“计划”与“市场”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方式有三种不同类型: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但是只要我们不把计划与市场对立而是统一起来看,就会发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存在市场机制,而在于这个市场机制是否有计划性。任何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调节的方式或手段,最终都表现为对市场的调节。“市场调节”这个提法本身就欠妥,把“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并列也是不够科学的。因为: 第一,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对象性的东西,它只能是调节的客体,不能是调节的主体。大家知道,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活动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市场行为,讲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调节,也就是讲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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