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专用发票的使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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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大银.红字专用发票的使用方法[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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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大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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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企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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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退货或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合法经营行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正确使用红字专用发票,既有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又可避免违反税收规定。笔者根据开票的实践,简述几种红字专用发票的使用方法,供参考。一、销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现退货或销售折让,在购货方未付款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分两种情况处理:(一)销售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在收到购货方退回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在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将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依次粘贴,作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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