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宏观调控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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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若彬.新公司法对宏观调控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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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若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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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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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总体来说,本次公司法的修改是一次全面性、根本性的修改,主要是在公司法制度和规则上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修改后的公司法减小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强调公司自治,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减少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等等,这些修改涉及到了中小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许多法律的内容需要修改;但是,这样一来有可能导致公司泛滥,对整个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如果造成这样的后果,仍需要宏观调控法对市场来进行管理。因此,本文将探索新公司法在宏观调控法领域中的地位及其影响,以期对公司法的认识有一个更深的领会,为适用新公司法提供更强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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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宏观调控 公司法 公司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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