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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摘 要:
央企利润收取比例再提高5% 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中明确,从2014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五类央企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分别为: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
关 键 词: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央财政预算
中央企业
国有资本收益
税后利润
资源型企业
烟草企业
石油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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