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审计实务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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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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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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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程序是在法院主持组织下的、由破产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的司法程序,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申请破产、宣告和清算、分配和终结。不同法定阶段对审计结果的要求存在差异,本文从实务操作角度,介绍了不同阶段的审计方法和经验,以求降低审计风险和成本,促进清算审计的逐步规范。破产申请审计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启动的初始条件。现行破产法规定,若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其应当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状况予以审计,以印证已达到破产界限。注册会计师接受为申请破产而进行审计业务时,与一般项目对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在形式上相似,但本质区别是将“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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