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违纪资金”再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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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红星 李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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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老河口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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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违纪资金”顾名思义,就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资金,利用不正当名义向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资金,贪污、贿赂、侵占等违纪违法资金。笔者最近参加一次“收支两条线”大检查,发现一些执法执纪单位把收缴的违纪资金,不按规定上交财政部门,命来弥补本单位开支。笔者认为,作为执法执纪单位,正人必先正己。在查处违纪资金时,如果让违纪资金再违纪,一是损害了国家法纪的严肃性;二是损害了国家执法执纪单位的形象;三是损害了执法者个人形象,放纵了违纪者的违纪心态。要想使违纪资金不再违纪,笔者认为,执纪执法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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