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基本权利的救济——司法救济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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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建炎.论宪法基本权利的救济——司法救济探究[J].商,2014(41):21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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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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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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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社会,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都越来越重视对宪法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护。西方国家经过长期的宪政实践,主要形成了两种救济模式即:美国的普通法院诉讼模式与德国的宪法法院诉讼模式。而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宪法诉讼权,使得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在穷尽其他救济渠道后,仍有可能得不到保护。近年来,违宪事件的不断发生也表明了我国关于公民宪法基本权利救济权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其司法救济制度有待完善。本论文在对国内外救济方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提出一些初步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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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基本权利 司法救济 必要性 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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