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议会议事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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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德王,陶瑞.论议会议事公开制度[J].商,2014(40):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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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德王 陶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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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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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会议公开
会议是议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公众要想了解议会的立法、监督等事项,离不开议会会议的公开。国外议会会议主要包括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两种类型。首先,议事公开意味着议会全体会议的公开。无论议会的构成和组织体制有何差别,议院的意志均以全体会议的决议为准。法案必须在全体会议上通过才能成为法律,议会内阁制国家首相的任命也须经全体会议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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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开制度 议会 行使职权 委员会 内阁制 议院 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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