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地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是要通过推动产业新发展、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构建新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是改造传统农业,即把传统农业改造建设成为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和能持续致富农民的高效生态农业,把农业由产业化向企业化转变。中国农村的第一步改革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使农村激发出了活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的第二步改革是实行农村合作制,是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第三步改革实行股份合作制,实现农业企业化,就是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再创新,它要求农业从生产要素的组合关系、优化配置上再突破,带来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再激发和农业生产效益的根本性提高,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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