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社脱钩大势所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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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友能.行、社脱钩大势所趋[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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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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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德安县信用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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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两个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不能保持从属关系。将集体所有制的信用社归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农业银行,实质上是侵害了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同所有制性质的金融企业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不同特点,如果由农业银行领导管理信用社,往往造成管理方式上的错位和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影响了信用社的发展。 2、市场经济的自主性特征要求行社分离。由于信用社依附于农行,使信用社难以以独立自主的经济法人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同时,由于信用社当家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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