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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强制实施啤酒瓶国家标准
摘    要: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自1999年6月1日起,凡销售者销售的瓶装啤酒不符合啤酒瓶新标准的,即认定为销售的商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隐患。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近发出的《关于实施啤酒瓶国家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加强生产和使用符合新标准的啤酒瓶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要求,生产销售啤酒瓶必须符合1996年颁布的啤酒瓶新标准,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啤酒瓶一律不得出厂和销售。自1999年4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瓶装啤酒必须使用符合新标准的啤酒瓶。凡使用不符合新标准的啤酒瓶生产的啤酒,即认定为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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