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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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军华 刘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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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工商局法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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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1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广告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广告活动主体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扰乱社会主义广告市场秩序的行为。由于《广告法》对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规定均较为原则,加之该法又是刚刚实施,因而有待于在理论和实践中深入探讨、研究。笔者拟依据现行法律,结合工作实践,对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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