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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平交易法》对大陆反垄断立法的启示
引用本文:王艳宁.台湾《公平交易法》对大陆反垄断立法的启示[J].经济论坛,1994(15).
作者姓名:王艳宁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摘    要:一、台湾《公平交易法》中反垄断的规定 《公平交易法》规定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两个问题。反垄断部分对“独占、结合、联合行为”进行了规范,其目的在于促进市场的自由竞争。它原则上容许独占、寡占的存在,但不得滥用独占地位有害于竞争;企业结合可能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故要求预先经过许可,并规定若干条件;至于联合行为,采取原则禁止,例外许可的方式。反不正当竞争部分则规范仿冒、欺骗性广告、营业秘密保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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