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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法立法诸问题之我见(下)
作者姓名:肖国兴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摘    要:四、关于煤炭法的框架思路煤炭法必须从煤炭物的属性出发规制煤炭经济关系。煤炭经济关系是属于煤炭资源赋存及其物化过程在人们之间产生的物质利益关系。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和发展煤炭工业的过程中,煤炭从矿产资源到原料或燃料,完成从下动产向动产、从不可消费物向可消费物、从不可替代物向可代替物、从特定物向种类物的物比。随着这种物比(首先是物理属性、比学属性的变化)会依次产生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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