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应实现“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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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楚文海,孙赛凤,王安笑.纳税服务应实现“三化”[J].财务与会计,2011(8):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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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楚文海 孙赛凤 王安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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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税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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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企业除了基本的办税需要,涉税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和个性化,纳税服务的内涵变得更加宽泛和多元。这些个性化、专业化的新兴纳税服务需求单靠传统的税务行政资源和手段显然力不从心,从税务部门的职能定位而言也不适合全面承担某些专业服务,引入社会专业资源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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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纳税服务 “三化” 公共服务型政府 服务需求 税务部门 行政资源 专业服务 职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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