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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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J].中国劳动保障,2010(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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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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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劳动保障》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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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1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暂行办法》的相关问题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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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部 参保人员 权益 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企业职工 人力资源 政府网 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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