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短期资本流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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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洪波.完善短期资本流动监管[J].中国外汇,2007(2):9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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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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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外汇局山东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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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探讨的短期资本流动,其内涵不能简单用时间来限定,只要是具有较强流动性的金融资产,都应划入短期资本的范畴。根据此标准,短期外债、贸易融资(如预收货款、延期付汇)和其他一些带有投机性质的资金,都可以算作短期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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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短期资本流动 监管 金融资产 短期外债 预收货款 贸易融资 资金 投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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